擦窗设备安装、调试完成并经主管部门(具有擦窗机检验能力的检测机构)验收合格后,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95%。
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,每逾期,以交货价格的千分之一(包括安装、验收等)向甲方支付违约金(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);超过20天未能完成供货,甲方有权单独购买类似设备,聘请合格的安装单位单独安装延期到货设备,并聘请合格的安装单位单独安装延期到货设备。
在设定擦窗设备时,尽可能使设备在非工作状态下存放体积小,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。设备在停泊时,根据本工程的要求,设备应不超过塔外壁的边缘,不应影响外墙立面的协调统一.完整性及观感效果。
在施工初期,与设计部门合作,向设计单位提供详细的设备荷载及基本设备图纸。并且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窗机设计图,帮助我公司审核设计部门的设备负荷、部件重量、电源配置要求等一系列技术参数,以保证窗机的正常安装和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