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机构的工作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,误差不大于设计值±5%。
(1)变幅速度不大于20m/min。
(2)转速不超过15m/min。
(3)行走速度不超过15m/min。
(4)提升速度不超过20m/min。
(5)窗户清洗机吊船周围应配备固定安全护栏和腹杆。建筑侧护栏高度不小于0.8m,其他部位不小于1.1m,护栏应承受1000n级集中荷载。护栏下部设置不小于150mm的挡板,挡板与底板之间的间隙不小于5mm。
(6)擦窗机的可靠性试验应根据整机工作周期的3000次进行评估。工作周期由起重机升降、臂架变幅、旋转、台车行走等组成。
(7)擦窗机在额定载荷下工作时,操作人员耳边的噪音不得大于85dB(A),机外的噪音不得大于80dB(A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