擦窗机链条驱动机构:
1.窗户清洁机链驱动机构应安装一个装置或机构。当链驱动系统失效时,悬挂起重机的垂直下降距离限制在500mm以内。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来满足这一要求:
单链驱动机构安装联动机械安全装置的工作系数不小于5。当驱动机构失效时,安全装置停止下降,承受额定载荷,制动平均加速度不大于1g。如果安全装置为弹簧类型,则应设计为带导套的压缩弹簧,弹簧钢丝直径应大于钢丝间距的一半,以限制坠落时弹簧的压缩。
对于每组工作系数不小于4(总值不小于8)的双链驱动机构,应安装平均张力装置,以确保两组链的张力大致相同。
一组工作系数不小于5的双链驱动机构和工作系数不小于4的双链驱动机构(满载总值不小于9)应与一个装置连接,两组在正常工作时承受不少于一半的载荷,并在故障时承受擦窗机的载荷。
2.链条的故障应自动检测。
3.不得使用圆链连接。
4.链条的抗拉载荷应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确定。
5.链端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链端的抗拉荷载。
6.应设置观察孔,不拆卸链条和主要结构件,可视觉检查链条及其端部连接。应提供详细说明,以确保检查能够进行。
7.应采取措施防止擦窗机链条意外从链轮上脱落。